RULE
1.開放學校:台南地區大專院校皆可參賽,參賽者須持有當學年度註冊印章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及身分證,才可參賽。
2.報名表上參賽者必需與當天參賽者相同,若發現違者便失去參賽資格。
3.所有組別限同一學校組團報名,嚴禁跨校報名。若跨校則不受理報名若事後被發現將撤銷名次及獎項。
4.參賽者不得重覆參加同一組別之比賽(含伴奏),每人參加兩組不同比賽項目為上限(含伴奏)。
5.報名成功後便會收到簡訊,收到簡訊後需在一周內完成決賽報名報名費匯款。
比賽資訊
總召:余姿萱 / 0962-077-813
副召:魏嘉儀 / 0927-793-922
公關:鄭權祐 / 0909-150-729
嘉音獎
比賽規則
1. 比賽分為獨唱、團體兩組項目,若有創作直接含在獨唱或團體組內,曲不拘。(自創曲參加比賽者,比賽前務必將歌詞傳至主辦單位,否則取消將斟酌扣分。)
2. 伴奏或演奏僅限空心共鳴木吉他,搭配吉他之樂器僅限無音階樂器,禁止使用參賽開放外之樂器,若違反則失去比賽資格。
3. 參賽開放樂器:(電)木吉他、(電)木貝斯、口琴、口風琴、烏克麗麗、(電)鋼琴無音階樂器 (若不確定之樂器可向主辦單位詢問)
4. 伴奏以木吉他(自備琴若非電木吉他,則必須使用現場提供之木吉他)或鋼琴(自備KB音效請使用piano標準音,不得使用其餘音效功能為主) 。
5. 參賽者皆須持有當年學年度註冊印章之學生證並與身分證一同出示才可參賽。
6. 參賽者比賽時無故未到視同放棄比賽權利,報名費一律不退回,且不得有異議。
7. 參賽者不得重覆參加同一組項目之比賽(含伴奏)。
8. 比賽順序須抽籤決定,由主辦單位訂定抽籤日期統一由主辦單位抽籤並以直播方式公布在粉絲專頁,抽獎順序公開公正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9. 主辦單位自行聘請專業音樂人士為評審,評審不得在各參賽學校的社團,音樂系所中任教。
試音規則
1.獨唱組試音時間為一分三十秒&團體組試音時間為兩分鐘,試音結束前30秒將以響鈴提示,試音時間結束工作人員會提醒告知,若超過試音時間不聽從指示之組別,主辦單位將酌量扣分。
2.所有樂器及麥克風皆確認有聲音時,即開始計時試音。
3.若試音時無故未到,則視為放棄試音權利,但該組在上台時仍有台上15秒試聲音的權利。若各組別參賽者需延後試音順序請提早告知主辦單位。
4.參賽者可以自備效果器與DI,若有自備效果器DI試音時請告知工作人員(主辦會提供DI)。
5.試音時間內參賽者可向PA(音控)協調各組別所需求的內場音量,吉他EQ在試音時間需由各組別自行調整,PA(音控)不調整音量外之音色,則參賽者必須自行承擔比賽時與試音時音色差別之風險。
6.試音時間以當天試音報到組別順序進行試音,採先到先試音。
7.試音時間由主辦單位公布為主,請參賽者提早到場試音,若超過公布時間故不給予參賽者試音。
8.如有特殊狀況時,主辦單位將視情況調整。
【評分標準】
個人組:歌唱40%、伴奏30﹪、整體感覺30﹪。
團體組:歌唱40%、伴奏40﹪、整體感覺20﹪。
頒獎如遇得分相同之情況:
獨唱組依(1)伴奏(2)歌唱(3)整體感覺為順序決定名次;
團體組依(1)伴奏(2)歌唱(3)整體感覺為順序決定名次。
【獎項】
獨唱組取三名,獎金分別為1500、1200、1000,另有獎杯一座與獎狀乙張。
團體組取三名,獎金分別為2500、2000、1500,另有獎杯一座與獎狀乙張。
最佳樂手獎一名,獎金200元與獎狀乙張。(最佳樂手獎由獨唱組、團體組選出)
最佳人氣獎,獎金200元與獎狀乙張。